夏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于夏縣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時間:2024-12-11 信息來源: 夏縣行政審批局 瀏覽次數: 【字體:大 中 小】
夏審管函〔2024〕159號
夏縣裴介鎮(zhèn)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呈請審批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裴政發(fā)〔2024〕15號)文件收悉。經專家評審論證,同意你單位實施夏縣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現將可研批復如下:
一、項目編碼:2411-140828-89-01-641654
二、項目單位:夏縣裴介鎮(zhèn)人民政府
三、建設性質:新建
四、建設地址:夏縣介子推廟南側,河東東街延長線北側
五、建設規(guī)模及主要內容: 本項目分為四個區(qū)域,分別為入口廣場區(qū)、便民廣場區(qū)、兒童樂園區(qū)、體育場地區(qū),各區(qū)域規(guī)模如下:入口廣場區(qū):本區(qū)域總用地面積2793.69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積215.64平方米,硬化鋪裝面積1090.42平方米,綠化面積1487.63平方米。便民廣場區(qū):本區(qū)域總用地面積5896.34平方米,其中舞臺占地夏縣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面積240平方米,硬化鋪裝面積3341.06平方米,綠化面積2315.28平方米。兒童樂園區(qū):本區(qū)域總用地面積3872.93平方米,其中便民驛站占地面積48.0平方米,硬化鋪裝面積1297.68平方米,綠化面積2527.25 平方米。 該區(qū)域擬建一棟地上1層便民驛站,總建筑面積48.0平方米。體育場地區(qū):本區(qū)域總用地面積8350.85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占地面積544.0平方米,停車場占地面積317.76平方米,看臺占地面積1107.60平方米,鋪裝(籃球場和乒乓球場)面積 5390.37平方米,綠化面積991.12平方米。 該區(qū)域擬建一棟地上2層的管理用房,總建筑面積1088.0平方米;一座籃球場看臺,總建筑面積598.26平方米;4個標準籃球場,2個半場籃球場,3個標準乒乓球場。建設內容:本項目擬建一處便民文體活動廣場,總用地面積20913.8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34.26平方米,總綠化面積7321.28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一棟地上2層管理用房、一棟地上1層便民驛站、籃球場看臺、舞臺、室外籃球場、室外乒乓球場、入口廣場、便民廣場、兒童樂園、道路以及配套的室外管網設施。
六、建設工期:1年。
七、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節(jié)能設計標準和規(guī)范進行設計,并采取相應措施,符合節(jié)能要求。
八、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784.2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448.9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03.21萬元,預備費132.17萬元。資金來源:申報體育彩票公益金和爭取縣級財政配套支持。
九、項目支撐文件:
?。?)夏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實施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辦理情況的說明的復函》;
?。?)夏縣財政局《關于夏縣裴介便民文體活動廣場一期項目所需資金的承諾》。
十、項目單位應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期,并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請據此進行初步設計,報我局審批。在初步設計階段,要進一步優(yōu)化工程設計方案,嚴格控制投資概算。
夏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